长效监管 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信用体系
2018-04-23 07:14:00 来源:长江日报

黄陂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出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黄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陆续制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农业投入品销售和使用管理等30余项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监管覆盖全面的长效监管制度。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黄陂区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组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创建工作会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政府每年与街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街(乡)的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区、街(乡)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知识培训。全区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生产经营技术知识讲座,每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2000余人次。制作规范的农产品生产记录册,在种养殖环节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近两年来,区财政投入资金255万元,扶持51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成质量安全检测室,全面开展自检工作。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全区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全面强化和提高。

建立农业企业信用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的。黄陂区建立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对全区5370余家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12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9家畜禽屠宰企业、56家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分类建立档案。建立农业企业信用体系,制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信息。

检验检测中心设施齐全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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