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高额回报 编造虚假项目
2018-05-08 07:17:00 来源:长江日报

用暴富神话利诱投资人

案情简述:2011年1月份至2011年6月份,被告人韩某某在安阳市火车站阳光宾馆、蓝天宾馆设立融资点,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天津权释滨海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权释)的名义,以月息4分、6分,高额返点为诱饵,约定期限3个月、6个月,先行扣除3个月、1个月的利息及返点,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签订有限合伙协议的形式,为天津权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韩某某为天津权释介绍存款224人次,票面金额2034万元,韩芬甫获利40万元。

案件警示:股票价格有涨有跌,任何一家发行股票的公司都无法对未来的股价及可能的投资收益进行承诺。能够对股票收益进行承诺的只有骗子。因此,广大市民需要加强风险意识。

非法之徒擅长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为了吸引骗取更多人参与,初期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当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非法之徒会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

干非法集资的勾当

案情简述:2013年3月,某大型险企核查客户投诉时发现,原南阳分公司营业部经理刘某某、员工马某某以销售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名义,向客户承诺2.6%-5.3%不等的年利率,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涉及客户300余人,造成资金缺口1500多万元。

案件警示:保险公司一般资金都较充足,即使缺钱也可以取得低息银行贷款,没有向社会公众募资的需要,因此群众的轻信给某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投资者需要多学习风险与保险知识,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轻信代理人口头宣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编造虚假项目是非法之徒的惯用伎俩,他们往往假借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以养殖行业发展、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形式蒙骗投资者,还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虚拟货币等时髦的名词迷惑大众,其实质都是编造虚假项目,以订立合同为幌子,骗取社会公众投资。(记者梅丹)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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