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连续污染路面 被罚到“肉痛”
2018-05-12 07:17: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陶常宁通讯员宋宏雷柳玮)短短两日,一企业因连续违规污染路面,被劳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先后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第一次被罚1000元后,第二天故态复萌,被处罚11000元,令其“肉痛不已”。

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永清路附近实施天然气改管。5月7日,施工单位挖掘机在永清路20号附8号京翠大酒店门前形成了10平方米的路面污染带。劳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发现后,联系环卫部门对污染带予以清洗,并对肇事企业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不料,5月8日夜间,该公司施工时再次对车行道、人行道、路面造成了污染,污染带面积合计110平方米。

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每平方米一百元”的处罚标准,此次的罚款额度是11000元整,是初犯被罚金额的11倍。当事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一度准备提起听证,希望减轻处罚。执法人员详细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当事公司最终心服口服,放弃了听证。11日上午,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缴纳了两次罚款,总共12000元,并表示以后不再污染路面。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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