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雪通讯员陈驰李康尹兰兰丁阳)“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的对象有什么变化,第三类监察对象包括哪些人?”近日,江岸区纪委监委通过“廉政江岸”微信公众号,推出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知识网上测试,党员干部通过手机端参与考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举行知识测试、专题讲座,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监察法》。
据了解,《监察法》正式公布施行后,江岸区纪委监委为全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发放10000余本《监察法》,通过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监察法释义”系列文章,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细读原文、逐条学习。该区区委还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监察法的“头雁效应”;利用多种平台开展宣传解读。
“这次考试很有新意,知识点没有遗漏,如果平时没有扎实的积累,想考好很难。”几名考生在交卷后表示,此前多次参加了监察法的学习培训,平时自学、考前复习,提升了专业素质,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
“以前听课,都是学习党纪法规中需要了解的基本知识,让我们对于如何运用、分析《监察法》有了深刻体会”,一名汉阳区属部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在听完汉阳区纪委监委安排的《监察法》运用讲学专题课堂后说道。
据了解,汉阳区在宣教月期间开设专题课堂,邀请监察业务专家,讲授了《监察法》在实际运用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着力将《监察法》的学习从“了解”层面延伸至“运用”层面,将听课受众从纪检监察机构延伸到全区所有单位,实现业务讲解受众的“全覆盖”。同时还将针对受众范围,以法规图解、专题讲解、小组讨论等形式,强化全区党员干部对《监察法》的学习领会。
同时,市工商局也举办了《宪法》《监察法》专题讲座,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这次讲座让我认识到,要时刻注意自身言行,严格要求自己”,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一名接线员说道。
*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