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答疑
2018-07-06 07:26: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要求收资料不能少于48小时

开发商仅收取100份资料合理吗

网友“刚需想买房”反映,上周武汉市正式通过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要求开发商收资料不能少于48小时。而实际情况,开发商网上收资料不少于48小时,但是只收100份资料就截止,收资料时间极短。建议政府部门出政策前应该调研一下,真正的很多刚需都参与不了摇号,倒是很多交茶水费的资料交进去了,要不然一片好心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市房管局:开发企业为保证项目销售现场秩序,根据商品房项目可售房源套数和项目意向购房人数量,合理控制登记规模,属于开发企业自主经营行为。2017年以来,为加大市场供应,满足社会群众的购房需求,我局督促开发企业对符合预售条件的及时申报预售许可手续。

同时,按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要求,我局及时研究工作措施,于今年2月份开展首套刚需购房家庭优先选房试点工作,并在6月底制发了《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对于武汉市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含)12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将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刚需优先选房范围,以满足我市刚需购房家庭购房需求。针对供求关系紧张的部分区域,我局正在积极研究监管措施,以进一步督促开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也请购房人根据自身需要理性购房。

地下车位没有产权

开发商有权利出售吗

市民丁女士反映,江岸区星悦城小区地下车位现在一个车位15万-17万元,没有产权,只有买卖双方合同,我想了解这种形式合法吗,开发商有权利出售吗?

市房管局:经查,该项目地下车位于2017年1月9日取得预售许可证(武房开预售[2017]007号)。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长江日报记者陈永权)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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