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改革历程
2018-07-19 07:30: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16年1月18日,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利证书。

2016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停发旧证,颁发新证”阶段性改革目标。

办理模式2次优化

改革之初,办理模式为房产交易、纳税申报、不动产登记分别取号,分别排队,分别办理。

2017年5月,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窗口整合,实现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并联收件。办理模式为“一次取号,一次排队,交三套材料”。

2018年6月,房产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推行“一网受理,一窗办结”。办理模式为“取一次号,排一次队,提交一套材料,办三家业务”。

办理时限5次提速

改革之初,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2016年8月8日,第一次大提速,对已完成不动产定位、资料齐全的标准件,办理时限提速至7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注销登记至1个工作日。

2016年10月17日,第二次大提速,林权登记时限统一压缩至7个工作日。

2017年2月24日,第三次大提速,对于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个人房屋买卖登记,1个工作日完成不动产登记。

2017年5月1日,第四次全面大提速,办理时限全部分类压缩至即办即取、1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和7个工作日。

2018年6月,房产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一网受理,一窗办结”,最快一小时即可办结。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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