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绑定POS机 帮人“养卡”获刑1年
2018-08-01 07:30: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周晶晶吕继强)长江日报记者7月31日获悉,新洲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受理非法“养卡”案件11起,批准逮捕涉案人员19名,涉案金额累计超过4000万元。

2016年2月,犯罪嫌疑人余某注册成立一家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中介、庆典策划等业务,同时采取信用卡套现等方式非法牟利。公司成立后,余某购买了5台销售点终端机具(即POS机),利用POS机绑定了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等城区的12家商户,以收取1%左右的手续费为条件,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刷卡套现。同时,他还以收取1%左右的手续费为条件,为他人延长信用卡还款期限,俗称“养卡”,即信用卡持卡人在透支消费后如果无钱还款,在还款日当天余某先帮助持卡人垫还透支款,还款日过后再使用POS机将垫还资金刷出,以达到延长还款期限的目的。

新洲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17年6月27日将余某传唤到案,并依法扣押其用于作案的POS机5台、信用卡23张、刷卡消费存根小票83张。

2017年8月3日,余某被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介绍,“养卡”行为极易引发各种利用信用卡进行的违法犯罪,如信用卡诈骗、信用卡非法套现等。经司法鉴定,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余某使用的POS机所绑定的12家商户刷卡套现共计254笔253万余元。扣除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后,余某以上述方式实际非法牟利1.5万余元。

今年3月5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余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到案后具有坦白、立功表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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