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手机丢失后被盗刷1.2万元
2018-08-20 07:33: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费权通讯员黄娟钱寅)6月30日,市民艾先生到青山区公安分局冶金街派出所报警,他的手机遗失后,支付宝被人盗刷6次,合计1.2万余元。警方通过消费记录,于8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在他拒不承认的情况下,警方深入固定证据后,将其以零口供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由于艾先生不记得手机丢失时的情况,无法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只能从6条支付宝交易记录入手。这些交易记录显示消费时间为6月30日凌晨2时40分至7时24分,消费地点都在武昌,只有一家店显示有准确地址。民警前往该店寻找线索,而店内视频分辨率过低并无价值。

随后,警方便以此店为中心,按时间间隔寻找有效线索。民警每到一家便买矿泉水刷手机支付宝支付。经过两天查找,民警手机支付宝上终于出现另一个与相关交易记录相同的店。在这家店的监控录像里,嫌疑人的身影终于出现在民警视线中:一中年瘦高男子,穿白底蓝红条相间T恤衫,斜挎一黑包。

同时,民警调取该店周边监控录像,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被清晰地勾勒出来。随后,嫌疑人的身份也被锁定,是有前科人员黄某某。民警经过3次蹲点守候,于8月14日上午在武昌一宾馆将黄某某抓获。黄某某却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调查过程中,民警查实黄某某进入每一家店的监控视频资料,还有每一家支付宝消费记录凭证及值班工作人员证言,并在黄某某居住地搜出白底蓝红条相间T恤衫,审讯时查出的其手机里作案当日刷共享单车信息时间与视频里骑车时间一致,在环环相扣、完整的全方位证据面前,最终将其以零口供刑事拘留。

目前,黄某某已退还盗刷钱款1.2万余元。19日,艾先生专门制作了锦旗,送到冶金街派出所,对民警表示感谢。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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