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见习记者艾晨光通讯员方小齐蒋凯)今后,不规范养犬的市民或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26日是第32个全国律师咨询日,关山荷兰风情园举办了一场聚焦犬类入园的法律咨询活动,来自洪山区同心律师服务团的5名律师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
本次活动由洪山区园林(林业)局联合洪山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关山街道办事处、同心律师服务团开展。活动中,市民园长团队表演的小品《遛狗风波》,用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再现了犬类伤人的情景。律师陈琳娟解释,在明知宠物不能入园并且不顾劝阻强行入园,宠物有伤人的可能性存在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向宠物饲养人提出赔偿要求。她建议宠物饲养人带宠物入园前,一定要拴好狗链或者狗带,掌控好宠物的活动。
律师徐鹏称,关于犬类入园伤人问题,园方有告知的义务,宠物饲养人有看护的义务。如果游客有逗狗行为并且发生伤人后果的,游客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拴狗链伤人与未拴狗链伤人,宠物饲养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会有所区别。
7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增加了规范养犬的内容,建议违反《条例》规定的,将接受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因违反《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这些建议将批复给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由其做出相应修改后,公布施行。
8月26日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游客发放了新修订《宪法》《武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针对市民有关相邻权、家事继承、房产买卖纠纷等法律咨询,律师们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耐心地答疑解惑。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