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并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市综治办、市打传办根据公安接处警、工商受理投诉举报、网格员收集信息、走访调查等综合研判,公布下列区、街道,为我市传销重点整治区域。请各区及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施打击传销“清零行动”,坚决摘掉我市传销重点整治地区的“帽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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