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管委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有奖举报的公告
2018-11-01 07:46: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为加大对燃气管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的社会共治良好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瓶装石油液化气管理有奖举报活动。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9

微信公众号:关注“武汉城管”并留言

电子邮箱:whsrgb@163.com

受理部门:市城管委所属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

举报内容

接受社会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供气行为线索的举报。

举报奖励

举报人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举报点位具体地址等信息。举报人及举报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内容经现场查证属实后,对同一区域、同一企业(个人)、同一行为的首名举报者,视其举报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重一次性给予200—500元奖金奖励;经查证不属实或无法核实的,不予奖励。

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3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应出示领取委托书、举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代领人真实姓名。

时间期限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有效期限为:2018年11月15日—2019年6月30日24时。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解释。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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