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22日召开
2018-11-13 07:48: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宋磊通讯员杨阳)12日,受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实施环境保护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汇报;听取了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草案;听取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以上草案、议案及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迟修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情况说明、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1月22日至23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胡树华、丁雨、但长春,秘书长朱库成出席会议。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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