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机构改革中,组建了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整合了原来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市环境
保护局
职责
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市水务局
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
市农业委员会
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
组建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生态环境部门体现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监管者和所有者分开,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从所有者方面来说,山水林田湖草全部打通。
从监管者的角度讲,把原来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统一起来做到了5个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统一了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