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怒
2019-02-19 08:06: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中医有很多说法,虽不科学,但饱含了人生哲理。比如,“大喜伤心恐制喜”“怒伤于肝喜笑愈”“先怒后喜治癫狂”……说的是相反情绪之间的相互调护。大喜盛怒属于情绪失调,是“情绪两极病”或“情绪极度失调症”,想要治疗,就往相反的情绪引导,大喜的时候想想害怕的事儿,盛怒的时候想想高兴的事儿,情绪就会得到控制,归于平静。这其中其实隐伏着一种思想:人的情绪要归于中庸才健康,不能偏于一端,用《中庸》的话说就是“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正平和,不偏执、不极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如止水,或者理性。

我们的社会有很多柔软之处,不能轻易触碰,一触就怒,一碰就炸,孩子算一个。只要新闻里涉及到未成年人,不免群情汹汹。而且喜欢迁怒,这个迁怒的对象多半是那部《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受害者,大家便怒法律保护得不够;未成年人是施害者,大家便怒法律保护得太过。这部法到底保护得如何,我不知道,但知道在一种情绪化的语境下讨论修改法律,肯定不合适。法律最冰冷的理性就是它的温情,不需要额外加上愤怒。

古人说:“格式律令,为政之堤防。与夺割断,必须理惬条章。喜怒刑名,岂可率由胸臆。”说的是法律凭理性凭规章,不凭喜怒情绪。之所以这样说,是知道在情绪失衡的状态下说话做事、为人处世、修法施政都会犯失去理智、轻浮急躁、任性胡为等各种错误。

我们是芸芸众生,法律多半外行,常情还了解一些。当看到一些新闻让我们忍不住要破口大骂法律无能时,纯属情绪宣泄也就罢了,想提出解决之道或者造成一种舆论压力,就得自省一下,我是否还处在这种情绪之中。自省无非两条,也是古人说的,一是怒极莫多言;一是怒伤于肝喜笑愈。

至于专业问题,留给专业人士,我们安静吃瓜。

文/周劼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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