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宋磊通讯员杨阳)18日,受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
主任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草案)》《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讨论三部法规草案修改稿;讨论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和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常委会会议议题预安排;讨论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本月27日召开,会期一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胡树华、丁雨、但长春,秘书长朱库成出席会议。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