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经协商决定:
免去张河滢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陶存新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陈国方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徐双明、王沈顺、陈光勇、康玲、陈立波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同志原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陈光、朱向梅、杨华、李修文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同志原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文史学习委员会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