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协商决定:同意沈翠英(女)、张河滢(女)等2名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职务。
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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