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有奖
2019-04-04 08:10: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市民提供举报线索后,医疗保障部门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应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调查的意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案件,应自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

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至3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案件,经单位集体研究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市民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查实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可获得奖励。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也将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每件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为10万元;最低奖励为200元,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况给予200元奖励。

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12333,工作日举报电话:027-59598543。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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