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真履行职责 长期发放未返岗人员生活费
2019-04-22 08:20:00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王雪通讯员武纪宣)2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长期发放未返岗人员生活费,一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马俊军,201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5月在江岸区二七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2016年12月为江岸区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中心工作。

2014年5月,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某医药公司签订的托管协议终止后,经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制定了为期3年的留职离岗人员过渡安置方案。

2016年12月,马俊军负责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后,未严格执行过渡安置方案,继续按照全额标准为留职离岗人员发放生活费。直至2018年9月,在区纪委调查该问题后,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停发了7名未返岗人员生活费,上述人员陆续返岗。

办案人员介绍,马俊军身为共产党员、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法定代表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长期发放未返岗人员生活费,工作不担当,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马俊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有规定不执行、消极怠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这是典型的不作为。案例中马俊军未严格执行过渡安置方案,擅自为宋某某等7名留职离岗人员发放生活费,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必须严肃处理。基层站所是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正风反腐没有“休止符”,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具体表现,畅通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坚持“靶向施治”,加大对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强化问责,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通讯员武纪宣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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