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上,有许多个第一。展览梳理了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在纪律建设上的50余个第一次。这些都在《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展览中通过图片、实物等形式展示。
1.1920年9月16日,蔡和森在给毛泽东的信中,首次提出“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的科学概念,明确提出建立有严格纪律的共产党。
2.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首设纪律专章。
3.中共三大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是中共第一个建立党内监督机制的文件。
4.1925年春,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关——中共广东区委监察委员会旧址。
5.1926年8月4日,党的历史上颁布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
6.中共五大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
7.1931年5月,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巡视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中央巡视条例》。
8.1933年12月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第一个惩治腐败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
9.1934年2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印发的第一部审计法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
10.1983年1月,原中共广东省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海丰县委前书记王仲,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他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处决的县委书记。
11.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明确“六大纪律”,划出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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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