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汪文汉通讯员曹俊刘鹏辉)船舶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违法!近日,武汉海事局查处首例船舶靠岸不按规定使用港口岸电的违法案件,依法对滚装船“华嘉”轮实施行政处罚。
2月11日,武汉海事局沌口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巡航中发现辖区“华嘉”轮靠泊武汉沌口滚装码头作业期间,船舶并未按照规定接入岸电,而是使用船用发电机供电超过2小时。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轮岸电设备配备齐全且处于正常可用状态,码头岸电设备也完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海事执法人员立即督促涉案船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船舶相关违法事实进行现场取证,并向船方宣贯了有关法律规定。
涉案船舶积极配合海事部门调查,表示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目前该轮已正常接用港口岸电。
据了解,港口岸电就是把岸上电力提供到靠港船舶使用的整体设备上,以替代船上自带的燃油辅机,满足船上生产作业、生活设施等电气设备的用电需求,减少噪声和环境污染。过去,船舶靠港期间主要利用燃油发电满足船上的通讯、照明、生活等电力需求,这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减少船舶污染物排放,武汉市主要的港口码头建设了岸电设施,供船舶靠泊期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