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推动“以树代偿”推广
2023-06-05 09:12:00 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金文兵杨丝涵通讯员于海涛刘雅进李梦晗)6月2日,在2023年武汉市六五环境日活动仪式上,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与江夏区物产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行“以树代偿”、碳中和林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方式。

“以树代偿”是指当一家企业、个人或其他赔偿义务人,发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件后,将原来的经济赔偿转化为认养、种植碳中和林的行为,既起到赔偿、处罚作用,更能引导公众、企业加入碳中和林的建设。

今年初,武昌区发生一起“以树代偿”案例。一家建设工程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勘察钻机,没有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根据相关的生态损害制度及实施方案,该公司认购价值不低于5000元碳汇林、碳中和林等补植复绿项目实施替代性修复。

据了解,这是武汉首个“认购碳中和林”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案例。长江日报独家报道这一“以树代偿”案例后,多家权威媒体转载,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市深入推广这种做法,并与碳中和林建设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第一批),设在江夏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将军山工矿废弃地复垦)。市生态环境局以这个示范基地为平台,统筹指导赔偿义务人前往开展生态修复,形成集预防、惩治、修复、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立体防护网。碳中和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孙永平教授认为,通过“以树代偿”替代性修复,让违规企业承担等量的生态环境责任,这种方式比单纯的罚款更有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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