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提示:公安部发布通告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2018-01-08 08:03: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近日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通告。
    通告指出,近年,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此前,北京市、浙江省台州市火灾,造成多人死亡,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惨痛。
    通告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2.尽量不在住房内停放或充电;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
    通告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了规定。
    一、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当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帮助村委会、居委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还应设置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二、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委会、居委会,应当立即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制止并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市民拨打96119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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