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男青年丁某贩卖客户信息8.4万余条,在明知买者要利用这些信息实施诈骗,仍在利益驱动下有意为之,结果致使24名客户被骗14.8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黄陂区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丁某判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丁某今年25岁。2017年5月,丁某在武汉一家服饰有限公司旗下的网店负责运营管理。同月25日,一网名“百事可乐”的网友向丁某购买客户信息,并通过支付宝转账1000元作为定金。当晚,丁某利用该网友提供的信息采集软件,将公司旗下专营店2017年5月1日至5月25日的客户订单信息2.7万余条下载,发送给该网友。次日晚,丁某又将专营店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的客户订单信息5.6万余条再次发送给对方。
尝到甜头后,丁某一发不可收拾。2017年5月28日晚,丁某将该公司旗下另一旗舰店4月1日至5月28日的客户订单信息3.8万条下载后,准备自行通过网络贩卖。5月30日,丁某通过QQ认识网名为“小桥”的网友,“小桥”称向其购买客户信息准备用于网络诈骗,丁某便从全部下载的客户订单信息中随机选取100条发送给“小桥”做测试。
经查,丁某将上述8.4万余条客户信息提供给2名网友后,对方假冒丁某所在公司的客服人员,以产品质量有问题联系客户退赔,在此过程中骗取钱财,导致朱某等24名客户被骗共计14.8万余元。
2017年6月3日,丁某被黄陂警方抓获归案。法院庭审时,他当庭认罪。法院审理过程中,丁某的亲属代其退赃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提供给他人,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并造成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