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
“郑州杨医生在电梯里劝阻老人段某吸烟之后,老人突发心脏病离世”一案有了新进展: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赔偿老人家属1.5万元。(1月23日《法制晚报》)
改判结果一出,一片叫好。此前,此案一审判决引起极大争议。在电梯里吸烟,损害自己及他人健康,本身极不文明,还违反相关法规。杨先生主动上前劝阻,是出于维护公众利益,而且始终保持理性平和,行为并无不当。段某意外去世,家属悲痛之情可以理解,但据此判定杨医生担责并赔偿,实在说不过去。所以,这次判决更符合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一直以来,民事侵权纠纷中,似乎存在“死者为大”“弱者补偿”的心理,常常导致判决“和稀泥”。这样,看上去法外有情,但涉及公共利益时,如果不讲道理,只讲人情,很容易削弱法律的权威性。去年11月,福建一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后身亡的事件,也引发了“罪与非罪”的热烈讨论。关注和争议背后,是公众内心忐忑的询问:路见不平该不该挺身而出?个人是否应该制止不文明或违法行为?对此给出答案,可以鼓励公民积极合法地劝阻不文明行为。
更值得欣慰的是,无论是老人家属还是杨先生,都保持了理性克制的态度,选择通过司法程序去打开心结,解决纠纷,形成了良好示范,也让个案有了倡导控烟、普及法律知识、弘扬良好风尚等更为深远的社会意义。而且,杨医生在老人犯病时积极施救,在判决后表示愿意出于人道主义适当援助家属,而且表态将继续劝阻吸烟者,他炽热的社会责任感、敢于担当的勇气、温柔宽厚的善良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都令人感佩,值得学习。法律应该保护这样的人,亦应该鼓励更多人,去成为这样的人。
在一些案例中,虽然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但司法审判须勿忘初心,力求精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终究是为了匡扶正义,惩治罪恶,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序良俗。唯有法律能明辨是非,有错必究,守护正能量,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人们才知道如何行事,如何对人,如何共同让社会趋美向善。这也就是我们所期待的:道德风气清正,全民法治进步,生活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