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湖北自贸区建设
2018-02-05 08:03: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红通讯员周贝贝)日前,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印发《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在六个方面做出创新和突破,为金融支持湖北自贸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提供了重要支持。
    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简化了自贸区内企业的货物贸易购付汇审核手续,企业可直接向银行提交网上电子单证;简化了货物贸易收结汇资金划转手续,自贸区A类企业可将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直接划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利了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外币租金收取;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提升境外企业在区内银行的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汇金融创新,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自贸区内跨国企业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准入条件,由国际收支规模1亿美元降为5000万美元,有利于更多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加入该业务。
    同时,按《实施细则》规定外汇局湖北省分局仍将依法对自贸区相关业务进行监管,开展非现场统计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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