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徐汉雄
前几天,在浙江金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徐先生驾车正常通过一处斑马线,右前方突然窜出一辆电动车,发生车祸了。交警认定是电动车的全责,面对电动车一方的赔偿要求,坚决顶了回去,受到网友称赞。(4月16日《钱江晚报》)
处理事故的交警走红了,不仅在于他的坚持原则,而是大家平时见多了所谓向弱者倾斜的做法,只要是机动车和电动车发生事故,往往有理说不清,说理了也得掏腰包。因此,一些电动车有恃无恐,见空就钻,结果险象环生、乱象频现。
交警的坚持理应得到点赞,因为这样定责才是真正维护了公平正义,如果迁就电动车的那一套,相反是纵容了无理取闹,也是纵容违章行为,伤害一个守法的驾驶员。
前不久,在安徽阜阳,一群外卖骑手骑电动自行车走快车道造势宣传,事后,辖区交警约谈该企业管理人员,并对参与的19名外卖小哥分别予以罚款50元的处罚。此举也受到网友肯定,因为这是集体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法规的公然漠视与藐视,岂能坐视不理。
其实,法律面前,并没有强者弱者一说,只有守法与违法、合法与非法的区分。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服众。以谁强谁弱来划分责任,本来就是误区。比如,电动车在汽车面前是弱者,在自行车与行人面前又是强者,如果电动车与自行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没有责任时也要赔偿,是不是也很冤?惟有共同遵守规则,一切按法律办事,勿枉勿纵才有真正的公平。
当然,对于“弱者”遭遇的生活困境,可以通过社会救助等其它方式解决,这是另一码事。扶危济困与依法办事并不矛盾,有情操作不等于可以罔顾法律尊严,所以不必曲解二者的关系。对于“弱者”来说,遵纪守法才是对自己的最好保护,而不是心存侥幸,以为出了事法律会偏向自己,这只是一厢情愿的说法。
声音
网友“TY”:不管是谁,都应遵守交规,谁违规谁担责应该是常态。
网友“山客”:片面强调机动车的责任,只会纵容违规行为。
绘图/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