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希通讯员张述兵上官晓敏)省工商局昨日宣布,涉海关业务市场主体的年报申报今年有新变化:海关管理企业的企业年报和海关年报,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
海关管理企业包括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述单位,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工商年报和海关年报。
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从明年开始,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统一固定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