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一居民获千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2018-06-30 07:09: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田晶 张国新)因工地施工噪声造成神经衰弱,青山的黄女士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将施工企业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青山区司法局获悉,黄女士获得千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昨日,家住青山区三弓路东兴天地的黄女士回忆,2016年4月,大华滨江天地项目开始日夜施工,“施工噪声像锥子一样钻进脑子里,十分难受。”
    “我整天神经高度紧张,时常头昏、失眠多梦。”黄女士说。为此,她经常茶不思饭不想,先后两次去医院治疗,医生初步判断这是神经衰弱的症状。“睡不好觉,整个人无精打采,一位多年不见的同学说我变了样。”一向爱美的黄女士寻思向有关部门投诉,让工地静下来,但噪声问题依然不见好转。
    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社区律师曾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黄女士决定将两家施工企业告上法庭。“这起案件属典型的环境污染扰民案件。”曾陈律师告诉记者,居民想通过法律途径,让企业认识到错误,停止侵权行为。
    曾律师帮助黄女士到青山区环境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对湖北某建设公司和上海某工程公司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现状进行监测,青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又委托青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两家公司的施工地点,无论是白天与晚上,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均超标。随后,曾律师到医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了黄女士因噪声污染,而到医院治疗的事实。
    2016年底,噪声扰民案件开庭,在权威证据面前,一审法院认定两家施工企业侵权事实存在,因湖北某建设公司已施工完结,因此,判决被告上海某工程公司停止噪音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害金1000元。“我们施工噪声,并没有对黄女士身体造成伤害,不应该赔偿。”一审判决后,上海某工程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武汉中院。今年5月下旬,武汉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昨日,武汉市城管委执法督察总队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这一判决,给一些施工方敲了警钟,制造噪声,既要承担行政部门的处罚,甚至上黑名单,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了解,武汉市政府将“严控工地噪声污染,投诉处置率100%”,列入今年的政府十件实事之一。武汉城管接过环保部门的接力棒,实施“静夜行动”。据统计,今年前6个月,江城工地噪声投诉同比下降近四成,减少投诉1.1万余起。江城的夜晚,渐渐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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