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
28日,两段游客踩踏七彩丹霞岩体的视频热传。视频中的男子一边踩踏地面,一边宣扬其“破坏了六千年的(原始地貌)”。对此,甘肃张掖证实地貌被破坏,2人已自首。(据8月29日中新网)
明知自然资源珍贵脆弱,偏偏为博眼球,以蛮横愚行大肆破坏,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骂声中收割流量。这般明目张胆,蓄意触犯法规,践踏文明,即便是自首道歉,也很难得到舆论原谅,大家几乎异口同声,要求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该注意的是,该游客提及,是看到新闻中说,七彩丹霞岩体踩一脚需要60年恢复,所以故意来挑衅。他所说的这则新闻,应该就发生在8月15日,当时一名女游客翻越护栏,脚踩丹霞地貌拍照,被工作人员劝阻时还反呛,当时也被人发上了网。
由于景区未实行实名购票,无法将那位女游客纳入黑名单,事件也就不了了之。或许,正因为看到违规成本这么低,“踩沙男”才敢于为博眼球,效仿丑陋行径。
如此珍贵的地貌,如此无力的保护,怎能让人不感到担忧?而此次事件中,视频拍摄者所踩踏的后山,是还未正式开发的特级保护区。那么,这些人是怎么轻易进入,还能上网直播的?管理方就没有实行任何有效的禁入措施吗?
越美好的东西越脆弱,更需要加倍珍惜。既然丹霞地貌如此珍贵,又如此容易被破坏,实在是应该有更有力、更万无一失的保护措施。毕竟,就算再怎么重罚严惩,不可再生的资源被破坏了,终究是无可挽回。是景区重视旅游收入从而不敢严管游客?还是指望坐地卖票,不愿加大投入?抑或只是心存侥幸惰懒,寄希望于大家自觉?无论如何,这样的保护力度,都很难说合格。
声音
光明网: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早已写入刑法,为何却鲜有受到刑事追究的个例?
网友“魅力行”:如果破坏景区的人得不到惩罚,今后会有更多的人破坏景区。
绘图/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