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指使年幼女儿冒领失物被判刑
2018-09-08 07:18: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孙婷婷通讯员何仁超沈敏张冉)环卫工人路边寻找丢包失主,男子李某(化名)看到后指使幼女冒充失主认领背包,包内发现平板电脑、现金、钻戒、手机等财物便起了贪心,和同伴张某(化名)将包内物品售卖,并将现金花掉了。日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同案犯张某被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人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2017年3月9日中午,李某和同乡张某带着李某的幼女在路边椅子上歇息。不远处,环卫工人刘某(化名)拿着一个粉色双肩包站在路上问包是谁的。在此之前,李某幼女已经在路上先发现了这个包,但包包一直没人捡,李某幼女告诉李某这一情况,李某示意幼女捡回来,此时正好刘某将包捡起并询问四周人群。李某便让幼女去找刘某,自己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向刘某招手示意。刘某便以为包是他们的,将包交给了李某幼女。
    李某让张某用衣服遮盖背包,三人回到了酒店,李某和张某将包打开,发现里面有一部平板电脑、一枚钻戒、手机、现金600余元以及外币等物品,两人随即产生了将其占为己有的想法。随后,两人迅速将现金花掉,李某将钻戒以 32000元出售,其中18000元分给了张某。
    2017年3月9日,丢失背包的当事人范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自己在某超市购物回家时,不慎将婴儿车内的双肩包遗失在超市门前路边。警方通过调查找到了环卫工人刘某,得知包已经被人冒领。2017年3月下旬,警方侦查发现了李某和张某的行迹,便联系李某,问其是否捡到了一个包,李某当即承认,并表示愿意归还。除了被卖掉的钻戒和花掉的现金,其他物品李某已经邮寄给了真正的失主范某。随后,李某试图赎回钻戒,但一直没成功,辗转得知钻戒已经被典当,他又联系典当行,最终将钻戒赎回,并把戒指和现金交给了警方。
    到案后,李某也感到十分后悔,表示自己不该去冒充失主,现在自讨苦吃。
    近日,经法院审理,考虑两人积极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同时李某当庭自愿认罪,对于两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张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