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抢贼竟是眼红对方偷得更多
2018-09-24 07:14: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陈龙 王威)民警追抓一个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的团伙时,意外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陈某因抢劫被派出所抓获,提审得知,陈某抢劫的对象是另一个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团伙的成员,原因竟是眼红对方盗电瓶赚钱多。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历经2个多月侦查,打掉两个盗销电动自行车电瓶“一条龙”团伙,抓获涉案人员8名,破获盗销电瓶案件30起。目前该案仍在调查深挖。
    7月中旬以来,武汉市青山区八大家社区多名居民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向110报警。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会同青山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办案民警到案发地走访、蹲守,调阅了大量监控视频,发现盗贼通常2人一组,骑电动自行车作案,一人撬盗电瓶,一人骑车望风,专门选择夜间、视频监控效果差、无人值守的路段,得手后迅速穿小巷逃离现场。
    该案侦查期间,八大家社区再次发生2起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案件,专案组民警将这2起案件与正在侦办的多起盗窃电瓶案件串并研判,初步认定为同一团伙。
    专案组民警经过多日艰苦追踪,发现位于友谊大道何家湾汽修一条街上的“至上电瓶”店有销赃嫌疑,民警蹲点守候,发现凌晨时分经常有多人骑着电动自行车而来,敲门进店,其中名叫李某甲的男青年与“至上电瓶”店主但某频繁联系。
    经过与案发现场的视频资料比对,李某甲正是盗窃嫌疑人之一。专案组继续走访调查,发现其团伙陈某、李某乙。专案组在“至上电瓶”店布控期间,还发现除了李某甲团伙外,另外有人也多次在该店出售电瓶,有销赃嫌疑,专案组决定继续侦查。
    正当专案组准备首先对李某甲盗窃团伙进行收网时,其团伙成员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红钢城派出所刑事拘留。经提审,陈某交代,他曾与李某甲、李某乙、郝某等人多次盗窃电瓶,并在“至上电瓶”店销赃。但是后来,他们发现郝某除了跟他们一起作案,还单独伙同乐某、田某、丁某等3人一起盗窃电瓶,也在“至上电瓶”店销赃。陈某因眼红郝某偷电瓶赚钱多,便对郝某进行抢劫。
    9月10日上午,专案组兵分4路,一举将李某甲、李某乙、郝某、乐某、田某、丁某等6人抓获归案,并于当晚在“至上电瓶”店抓获店主但某。
    据团伙成员交代,他们在青山地区多次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得手后卖给但某。但某明知电瓶是偷盗而来,仍多次以2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并以经营汽车电瓶为掩护倒卖至二手市场。
    目前,警方已查证系列盗销电动车电瓶案件2宗30起,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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