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14时许,洪山区梨园街杨园南路东湖花园2期10栋503室发生火灾,事故导致2人遇难,我们痛定思痛,居安思危,认真反思这起惨痛教训。
消防部门对这起火灾认定如下:火灾原因系用电器插头与插线板接触不良,线路短路引燃插线板附近可燃物引发火灾。50多名消防员参与处置,直到次日凌晨1点才将火扑灭。事实上,消防部门本可以更快参与战斗处置火情,却因到场后被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从而贻误战机。本期为您讲解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易被忽略 生命通道不容拥堵。
当日,武汉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华侨城、徐东路等消防中队10台车、50名消防员到场处置,消防员赶到小区时,503室已冒出滚滚浓烟,消防车急待展开出枪灭火,进入小区后消防员发现,私家车将消防通道严严堵死,消防车根本无法入内,联系物业后,私家车才匆匆开走,到达起火点楼下时,由于该小区在楼层下方修建了景观水池,并未预留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入内,只能将消防车停至水池旁展开,通过高喷对室内火势进行压制。
事实上,私家车违规停放阻碍消防出警的现象在武汉时有发生,有的私家车占用消防车专用通道,有的则“热衷”于停留在消防中队营区门口。一般情况下,消防官兵会要求立马挪车,无果时消防员会下车凭借人力挪车,而这或许要以一条条鲜活生命为代价。消防队出动火警时,如果消防通道受阻则极大影响灭火效率,这不仅会任由火势蔓延,更加剧了人员损伤的可能。
消防法第60条明确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单位,责令整改,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总有些人抱侥幸心理,图一时便利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若罔闻,当灾难降临,后悔已无法挽回。在此,武汉消防提醒广大市民:生命通道容不得拥堵,消防安全容不得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