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工伤遭遇踢皮球“娘家”援手助他获赔6万元
2019-02-12 07:27: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周萍英)工伤后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该由谁付?恩施来汉打工的郑先生遭遇三方“踢皮球”。经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的帮助,他终于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2017年8月,从恩施来汉打工的郑先生经人介绍,进入湖北武汉东西湖区某建筑承包公司承接的某项目做木工。
    哪知工作不到4个月,郑先生因工受伤,右小指近节指骨骨折。工程队垫付、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后,郑先生的身体总算慢慢恢复,2018年2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打工钱没挣到还受了伤,好在郑先生所在的工地以项目为单位,为他办理了工伤保险。
    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但郑先生听说受伤工人除了医疗费和伤残补贴外,还可以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于是,他找到工程队和建筑公司商谈,发现事情并不像他想象那样简单。因该工程存在层层转包,建筑公司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了某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又发包给了包工头。郑先生想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三方“踢皮球”,都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
    无奈之下,郑先生找到了湖北高照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谭立独,谭律师为其进行了法律援助,多方协调后申请了劳动仲裁。最后,经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由郑先生所在的建筑公司为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6万余元(不含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医疗费)。
    谭律师解释,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承包企业或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将工程(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三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农民工遇到多方推托情况时,首先要找的是负主责的建筑公司,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也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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