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首日全家来谢政务窗口
2019-02-12 07:27: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通讯员张军丽倪媛记者刘利鹏)“若不是顺利办成了加急程序的医保,我们要多花几千元医药费呢!”昨天是春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青山市民张瑶夫妻俩怀抱出生不久的女儿到该区冶金街政务服务中心,向窗口工作人员致谢。
    去年12月5日下午4点30分,一位焦急的市民走进冶金街政务服务中心说,因侄女生病即将住院,听说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因此专程来办理新生儿居民医保。窗口人员杜静审阅资料发现,该新生女婴在办理当天刚好出生90天,如果不能在当天办理成功,孩子的这次住院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但如要当天办理成功,首先需要确定孩子是否在免缴参保范围内,如属于免缴范围流程相对简单;如不属于免缴范围,还需在下午5点邮局下班前缴费,才能确保参保成功,因此办理时间非常紧迫。
    为让孩子的医保当天办成,3名工作人员协同分工:一人负责电脑输机后提交社保审核;一人负责复印资料,指导居民填写参保登记表;一人打电话与青山社保处医保科沟通,讲明事情的紧迫性。青山社保处在收到提交资料后的第一时间内进行审核,发现孩子可享受免缴待遇。原本整项业务的办理及审核需25-30分钟,这次仅用5分钟就办理完毕。宝宝终于赶在下班前顺利参保。
    昨日,孩子顺利出院,少掏了数千元医药费的张瑶夫妻俩带着孩子,赶在上班首日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向为孩子参保提供加急服务的工作人员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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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武政规【2017】24号文件精神,新生儿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以90天为界其待遇享受期不同。自出生90日及以内(含免缴)办理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就独立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而90天以后参保(含免缴)的新生儿,其医保待遇只能从参保缴费后的次月开始享受。所以市民应尽可能在宝宝出生90天之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一旦宝宝因病发生住院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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