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村道列入公路序列来建设管理
2019-03-11 07:19: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利鹏)每逢年节,农村的道路尤其是进村进塆的村道总是“喊挤”。全国人大代表、荆门市市长孙兵提出建议,在《公路法》中明确村道为公路组成部分,细化基层人民政府在村道建设和养护中的责任,让农村公路更好地服务人民生活。
    孙兵说,目前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不高,建设规模和标准受地方财力影响较大。除此之外,《土地法》《公路法》明确县道、乡道建设使用土地属于“建设用地”,对于村道建设使用土地目前各地按照“农用地”政策执行,但没有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支撑,这也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农村公路发展进度。
    为此,他提出建议,在《公路法》中明确村道为公路组成部分,将县道、乡道和村道统称为农村公路,确定农村公路的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针对农村公路土地征用难、建设程序复杂等问题,明确村道建设使用土地由县级、乡级人民政府依据职责在未利用地和农用地范围内调剂解决;授权地方简化农村公路建设程序和制定地方技术标准,加快农村公路前期工作。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