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索要“劳务费” 强撬业主家门搬东西
2018-01-10 17:53: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男子为索要“劳务费”,强撬业主家门搬东西

楚天都市报1月7日讯李某为范某的新宅帮忙装修时未谈及报酬,事后向范某索要“劳务费”时遭拒。李某恼羞成怒用撬棍撬开范家门,拿走范某总价值479元的风扇、碗柜及灯具。范某报警后,李某落网。今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李某判处拘役3个月。

经审理查明,李某为范某位于硚口的新宅帮忙装修,事先未谈到报酬。在装修过程中,范某仅给予李某少量的钱和物。装修完成后,范某将钥匙收回。此后,李某找范某索要“劳务费”时,范某未予理睬。

2017年5月26日下午2时许,李某为泄愤持撬棍撬开范某房门,进入其住宅。李某将范某的床掀翻并毁坏,将其一台冷风扇、一个碗柜以及三个灯具搬走,藏匿于自己家中的楼道处。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479元。

后范某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将李某抓获归案,其搬走的物品均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范某。同年8月,李某被逮捕。在法院审理期间,李某的家属对范某给予了补偿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因纠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李某归案后坦白交待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链接:《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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