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湖北省餐饮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服务需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要求,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印发《湖北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鄂食药安委【2017】5号),在全省部署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确立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餐饮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普遍提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打造百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景区)、千家餐饮服务安全示范店(放心食堂)。引导开拓创新,培育一批餐饮名店、名菜、名厨品牌。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消费集中区、网络订餐、旅游景区(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达到80%。人民群众餐饮消费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餐饮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 80%以上。
为实现总体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四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八项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二是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全面推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八项提升行动:一是推进餐饮量化等级提档升级;二是扩展“明厨亮灶”建设质效;三是深化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四是实施小餐饮升级改造工程;五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六是提高养老机构食堂保障水平;七是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八是打造旅游食品安全廊道。
《行动计划》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加强对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要将餐饮业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城市改造、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餐饮网点规划布局。各部门要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和对下一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各部门要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列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双安双创”等创建和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