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慰问金 因病致贫家庭首次纳入
2018-02-01 08:27:00 来源: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通讯员戴良军)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获悉,为让困难群众平安度过春节,武汉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工作的通知》,对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低收入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及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发放节日慰问金。

据介绍,元旦春节期间慰问的困难群众主要对象为:对2017年12月底在册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家庭月补助水平发放一个月慰问金;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农村985元/人、城市1340元/人)增发一个月供养金;低收入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及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其中,因病致贫家庭及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是首次纳入慰问范围。

目前,武汉市各区提前安排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各项慰问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困难群众将陆续领取节日慰问金,2月5日前节日慰问金将全部发放到位。具体落实情况,将有专班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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