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设六个专项监督检查组 确保风清气正节假日氛围
2018-02-13 22:19:00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廖济春、蒋超)“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纪律的行为,扎实开展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假日氛围。” 2018年2月11日下午,黄梅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王松林在该县2018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上强调。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黄梅县提前谋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在2018年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对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六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即由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财政局等六个单位牵头,在春节期间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明确九个方面检查内容,即违规组织团拜会联欢会、违规发放过节物资福利和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带彩娱乐等问题。明确检查组职责,即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抽查各单位政务值守情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检查公车封停入库、公车私用情况及违规公款吃喝情况,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检查“带彩”娱乐或其他形式的赌博情况及运用“天眼”系统配合公车问题检查,县国税局牵头负责检查公款消费高档节礼及机关事业单位开大额发票情况,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借节日之机违规突击花钱、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等年货及其他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情况,县纪委监委牵头负责对“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的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同时督导其他检查组开展检查。明确“八有”工作目标,即监督检查工作要有研究,有方案,有行动,有过程管理,有线索,有结果,有通报,有报告,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责任追究。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走过场、“四风”问题舆情处置不及时等情形的坚决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检查人员要秉公执纪,认真履职,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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