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通报2起典型案例 多人受处分
2018-03-17 20:26:00 来源:中共咸丰县纪委

原标题:咸丰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1.丁寨乡杨家寨村党支部委员、定补干部钟再明违反低保实施办法规定的问题。钟再明自2017年2月任丁寨乡杨家寨村党支部委员、定补干部以来,其妻子叶某仍在领取240元/月的低保金,至2017年9月止,共违规领取了6个月的低保金1440元。2017年11月,钟再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坪坝营镇谭桂芳等6人在低保审核过程中失职渎职的问题。坪坝营镇原民政办主任谭桂芳,青岗坝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汉青,青林湾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兴邦,杨洞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本望,筒车坝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春平,大铧尖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冉龙元在低保审核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坪坝营镇低保对象死亡后继续享受低保金,给国家扶贫资金造成损失。2017年12月,谭桂芳、杨汉青、王兴邦、杨本望、刘春平、冉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违规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教育干部遵规守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纪违规苗头及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谈话提醒;要严格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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