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日起 荆门停收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
2018-03-23 18:15: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3月23日讯从3月23日零时起,荆门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停止征收每趟次加收的1元燃料附加费。

  去年12月,受全国性的气荒影响,荆门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出现供应紧张局面,该市启动应急保供机制,对工业企业实行停供,对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实行限时供应,造成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加气困难,与此同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CNG加气站价格一路上扬。经当地政府同意,从2017年12月23日零时启动城区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出租汽车每趟次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

  随着天气转好,气温逐步回升,实行政府定价的管道天然气供气充足,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出租汽车加气不再难,与此同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气价也逐渐回落,车用天然气供气价格已不具备继续启动联动机制条件。当地物价局决定,从3月23日零时起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停止征收每趟次加收1元的燃料附加费。

  由于此前荆门市城区出租汽车已经将1元的燃料附加费并入计价器。物价部门提醒各位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料附加费停征后,不管计价器是否调整,都得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均不得再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费。

  市民如遇到出租汽车违规收费,可保留证据向当地物价部门投诉或举报,价格举报电话12358。对违规收费的经营者,物价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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