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5月13日讯13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审核把关不严致廉租房补贴和城市低保救助金被违规领取,一名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刘吉利,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2月任青山区红钢城街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2014年11月任副调研员,2017年1月退休。
2007年2月-2014年11月,刘吉利在担任红钢城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期间,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到位,导致廉租房补贴和城市低保救助金被违规领取。
办案人员介绍,刘吉利的行为构成失职错误,违反了党的纪律。刘吉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执纪者指出,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在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这告诉我们,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小事入手,从小节抓起,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久久为功。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提醒,防止养痈遗患,同时铁面执纪,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出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权力有边界,用权要担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必须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义与利和上与下、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既要防止因权责不明误入违纪迷途,也要防范责权脱节而心无敬畏,真正让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