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瘫痪农妇主动住进福利院,并要求离婚,原来是怕儿子娶不到媳妇
楚天都市报6月19日讯“在从业31年来,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离婚案件。”黄陂区法院李家集法庭的熊浩海厅长发出魏某与余某的离婚调解书后,感动的说道,为了儿子能够顺利的娶上媳妇,瘫痪多年的余某与丈夫商量后离婚,“女性对于子女的大爱真的是无法用言语形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离婚”案件在福利院开庭
今年3月6日,黄陂人余某前往黄陂法院申请离婚,法院正式立案,“原告余某在离开法院的时候犹豫的问了问是不是能有巡回法庭,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他才告诉我们,妻子是瘫痪的残疾人,现在住在祁家湾街的一所养老院中。”熊浩海告诉记者,法院同意了余某的巡回法庭的请求。
开庭之前,原本以为是一桩普通的离婚案件,但是没想到却内有文章。3月22日,熊浩海来到了祁家湾的这所养老院,见到了被告人余某。就此,该离婚案件在养老院中就此开庭,熊浩海询问了余某的离婚医院,女方表示愿意离婚,但是有些心里话需要和法官单独谈,当书记员离场后,余某才告诉了熊浩海同意离婚的愿意。原来余某从2013年离家住进了这家养老院,最初的想法是不耽误大儿子谈恋爱离婚,“农村人对于接媳妇很讲究,一旦家里经济负担重,而且有个常年患病在床的老母亲,女孩子都不愿意嫁进来,于是余某为了成全儿子的幸福,毅然决然的住进了养老院。”熊浩海听闻余某住进养老院的原因后,表示目前她的身体情况需要人照顾,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不成立,但是接下来余某的举动却让熊浩海十分吃惊,“这位大姐紧紧的握住了我的手,表示这婚一定要离。”在熊浩海的追问下,余某才道出实情,原来目前小儿子也正处于娶媳妇的阶段,一旦女方觉得还有残疾的母亲需要照顾,会耽搁结婚的事项,“余某告诉我,只有离了婚才能表明自己不会给儿子和儿媳妇造成任何困扰,女孩才能无忧的嫁进来。”
听完了余某心中的牵挂,熊浩海被这位母亲的大爱所感动,“由于夫妻双方都有强烈的离婚意愿,现在法院要做的就是如何做好条件,让余某今后的生活无忧。”
法官未雨绸缪保障被告人生活
熊浩海在庭审的过程中了解到,虽然魏某与余某都达成了离婚的意见,但是对于余某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都没有规划。“当我问到余某今后的生活怎么办时,她竟然让我不要担心,自己有低保,她完全没有意识到离婚后魏某有负担她生活的义务。”熊浩海此刻最为担心的是余某作为二级残疾人士,一旦离了婚,生活断了经济来源,那今后的日子该如何是好。
随后,法院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从2013年截止到目前,余某在福利院的费用还有欠款2.8万元暂未付清,而且目前余某的残疾证以及低保证仍然还在魏某的手中。为了保证余某今后的生活无后顾之忧,魏某需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但是此时魏某却因为在外地打工难以联系上了,“我们多次前往魏某所在的村里了解情况,终于通过他的亲属联系到他,责令他回到武汉处理离婚相关事宜。”熊浩海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月后魏某将2.8万元交到了法院,并按照要求重新办理了余某的残疾证以及低保证。6月15日,熊浩海来到了福利院,将这2.8万元欠款交齐,当他把两证交给余某时,这位善良的女子表示希望法院帮助保管,“法院在离婚调解书中已经将余某的生活做好了安排,魏某将负担余某在养老院的所有费用,一旦余某离开养老院,魏某将按照每年赡养费1.5万元的标准支付。”熊浩海表示,一旦后续魏某没有按照调解书上的要求执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这位母亲为了儿子的幸福主动奉献,从法律的角度,她的利益必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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