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父独居10年 法院判令儿子每周看望两次
2018-06-23 11:33: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七旬老父独居10年,法院判令儿子每周看望两次

楚天都市报6月22日讯 七旬老人倾其所有,帮助儿子买房结婚,自己租房居住。不料,儿子娶了媳妇忘了爹,儿子10年没有上门嘘寒问暖,即使在生病住院期间,儿子也没有尽照料之责。老人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将儿子告上法庭。今悉,武昌法院判老人的儿子每周要看望其父亲至少2次。

邹凯明(化名)爹爹与前妻生有一子邹一(化名),因离婚使其对儿子心生愧疚,在日常生活中对儿子有求必应,关怀备至。

2004年,儿子邹一结婚,邹爹爹借了5万元,帮助支付婚房首付款。2年后,想到婚后会添丁加口,邹爹爹便将其福利住房拆迁款20多万元,交给儿子邹一,让其购置大一点的住房。儿子将婚房买掉,加上刘爹爹的钱,最终买了一个12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房。

邹爹爹的付出,并未换来儿子的感激与体贴。2006年至2008年,邹爹爹跟儿子一家生活期间,但因家庭琐事,儿子与儿媳经常与邹爹爹发生语言甚至是肢体冲突,邹爹爹被迫在外租房独居。

自2008年起,邹爹爹因心脏病、高血压等原因,多次住院,医院也曾下达过病危通知单,可遗憾的是儿子邹一均未以任何形式进行探望、关心或者看护。

去年2月,失望至极的邹爹爹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儿子在其患病住院期间,到医院探视、照顾,履行子女应尽的义务。

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公益律师葛玉凡,为邹爹爹提供法律援助。葛律师多次联系邹一,试图在开庭前,化解父子间的矛盾,让一家人团团圆圆。但邹一就是不见面,也不愿看望老父亲。

今年4月17日,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除了判邹一需向父亲支付住院的医疗费外,还判其每月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六,探视邹爹爹,探视地点为邹爹爹的实际住所或其就医场所。

今日,葛律师告诉记者,虽然官司结案了,但这对父子之间多年形成的坚冰,还需要亲情去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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