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曝光最新一批失信黑名单 最高金额达1000万
2018-07-08 09:55:00 来源:香城都市报

原标题:最高金额达1000万!咸宁曝光最新一批失信黑名单!附照片、地址…

你一定见过这种人,做什么事都喜欢拖着,时间到了都还要推一推,人们喜欢叫他们“拖延患者”。

你也一定见过这种人,借什么钱都喜欢拖着,时间到了都还要推一推,人们喜欢叫他们“老赖”。

近年来,“老赖”这个词越来越多地见诸报端,法律意义上的“老赖”,是指具备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的债务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这些“老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公然抗法。这些行为,让很多法院判决成为执行难和“空头支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后附全文),下列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赤壁市人民法院依法将其信息予以公布。

近日

赤壁市人民法院公布第三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限上述失信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对本公告后已履行完毕的,本院依法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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