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出台司法保障十条意见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2018-07-11 15:25:00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7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围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以及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提出具体要求。(王淼 通讯员 梁学东)

湖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省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意见。

《意见》以十个条目、从坚决防范化解三大风险、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等四个方面,对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介绍,全省法院近年来依法打击刑事犯罪,通过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武汉中院办理的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之首,以市场化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取得积极成效。

围绕民生服务与精准脱贫工作,湖北全省法院加大民生权益保护力度,今年元旦至春节期间,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标的65.26亿元,其中执结农民工工资14.43亿元,及时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妥善审理贫困地区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涉经济领域案件,依法从严惩处扶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

此外,创新机制加强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探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全省三级法院共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122个。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612件,其中刑事案件1198件,民事案件93件,行政案件2321件,依法严惩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制污排污等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妥善办理污水排放、电磁辐射污染等涉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加大对环境资源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截至2018年5月,全省共受理检察机关及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7件,已审结81件,当庭宣判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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