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高出市场报价千余元 村干部因受贿被处分
2018-07-20 08:50:00 来源:武汉晚报

原标题:路灯高出市场报价千余元 村干部在扶贫项目中受贿被撤销党内职务

武汉晚报7月19日讯“一盏太阳能路灯5900元,这比市场报价高出了上千元,里面有蹊跷”,看着蔡甸区火焰村的路灯报价,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警觉起来,随即顺藤摸瓜,揪出了背后一起受贿案。19日从市纪委监委获悉,这名因村路灯项目收受贿赂的村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去年11月到今年7月,我市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专盯50万元以下的小型扶贫项目。“这些小型项目,金额小、数量大,不需要经过招投标、监理、审计等环节,往往是监管空白地带,很容易滋生腐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此在专项整治中,小型扶贫项目成为切入点。

在专项整治中,工作人员发现,有不少村干部利用村里的路灯工程从中牟利,出现“路灯腐败”。

参与专项整治的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收集了全市路灯项目信息,包括施工方、项目名称、路灯数量、型号等,这些信息被录入系统,通过对同类路灯项目的归类、比对,问题就会显现出来,比如同样技术标准的路灯,报价往往有几百到千余元的差价。工作人员再通过市调研、向厂商询问价格等,对路灯价格有了了解。于是在检查中,蔡甸区火焰村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路灯报价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通过调查村干部、设备方情况,工作人员联合蔡甸区纪委锁定火焰村村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原来,2014年,火焰村分三批安装161盏太阳能路灯,同年5月16日,该村与一名设备方签订了太阳能路灯安装合同,约定每盏路灯单价5900元,总价94.99万元。“经过比对,我们发现这一报价比市场价高出了千余元,顺藤摸瓜,发现了村干部受贿的问题”,蔡甸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区纪委调查,火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云珍先后3次收受设备方6万元。陈云珍最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比合同约定长度少了217米

检查组查出U型渠“短斤少两”

武汉晚报7月19日讯“我在U型渠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把关,导致项目工程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长度。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面对江夏区纪委的调查,山坡街红专村党支部书记张爱国说道。

在这次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工程“缺斤少两”也是暴露较多的问题之一。

“我们梳理红专村村级项目建设的各项资料台账,没有发现面上的问题。于是转变检查思路,拿着皮尺,直接到田间地头一丈一丈实地测量,最终发现该村两条U型渠存在‘缺斤少两’,其中一条只有929米,比合同约定长度1200米少了217米,但工程款却是按合同全额支付的。”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

“项目资料台账里面备案、预算、设计、施工图片、验收手续都完备,实际施工效果是否与台账上一致,需要我们下到田间地头,才能了解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对U型渠、村湾公路、公厕改造、村湾路灯等小型扶贫项目进行全覆盖撒网,查看项目备案、验收、资金拨付等资料台账,并对照项目台账直接到田间地头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和帮扶效果。通过现场实际测量,工作人员发现,山坡街红专村U型渠存在“缺斤少两”等问题,追回红专村多付U型渠资金33875元,红专村党支部书记张爱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陶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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