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一男子因口角刺伤他人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捕
2018-07-20 18:11:00 来源: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小事故引发重伤案——冲动的代价

近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18年6月25日20时许,住骆店的熊某骑着摩托车从应山城区回家,行至城郊办事处南门渡槽附近时,遇陈某驾驶小车载着家人右拐弯,熊某刹车不及,撞到小车上,双方为此发生口角。熊某叫来朋友后,陈某家人与熊某及熊某的朋友发生冲突,双方扯打中熊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陈某胸、腹部刺伤,将陈某母亲杨某左上臂刺伤。经法医鉴定:陈某肝脏被刺破,腹膜血肿,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杨某左上臂损伤为轻微伤。

熊某与陈某素不相识,因一场小事故而引发一起重伤案令人唏嘘。综合我院故意伤害案件的起因,一般分为两类: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行为将引发何种后果没有清晰的认识;二是过于冲动,遇事不冷静,习惯使用武力解决问题。在此,广检君提醒大家: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思维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作者:黄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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