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简化毕业生落户手续 争取三年内引进10万人
2018-08-10 17:07: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大学生凭毕业证可在宜昌落户,争取三年吸引10万人创业

楚天都市报8月10日讯8月9日上午,一名大学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宜昌市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宝塔河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了落户手续。从当天开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简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

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学历以上)在宜昌城区和各县市区落户,凭《毕业证书》当场受理办结,努力实现“三年内引进10万名高校毕业生来宜就业创业”目标。

宜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派出所凭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经窗口民警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和教育部《学信网》核验人口、学历信息后,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当场予以办结。

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来宜落户的,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直接按市外迁入学生异地落户办理,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当场予以办结。

在国外留学回国的,凭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毕业证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全市各派出所凭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受理后,第一时间报县市区(分)局网上审批,当场办结。对非本籍户口的,按市外迁入落户受理,当场制发《准予迁移证明》。对非本籍户口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在“宜昌市人口管理系统”选择“市外迁入学生异地落户”菜单受理,县市区(分)局审批后,直接办理落户,打印《居民户口簿(集)》。对派出所辖区内招生迁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回原籍,不需审批,直接办理落户。

当场办结落户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范围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或学位(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0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窗口申请,登记为居民集体户。在宜昌城区、县市城关镇有亲友的,经户主同意,提交户主同意投靠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将户口挂靠在亲友家落户。在宜有住房的,直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责编:田曼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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